有关执行ITSSIT服务项目经理/工程师培训之通知。
相关单位:
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《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》(国发[2011]4号),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14号文件,决定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运行维护能力(以下称“国家信息技术服务”)评定工作,要求企业通过《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。
为了确保企业符合通用要求,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(以下称ITSS)根据《信息技术服务从业人员能力规范》的行业标准,编制了《IT服务工程师》和《IT服务项目经理》培训教材,指导企业提升专业人员的服务能力。最近的训练安排如下:
ITSS培训时间、地点、费用(全国各地区)如下所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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